ST景峰(000908):董事会换届选举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
2026-03-18交易所,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加密货币是什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加密货币平台,币安交易所,火币交易所,欧意交易所,Bybit,Coinbase,Bitget,Kraken,全球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张莉女士、刘树林先生、马学红女士、叶高静女士、谢树青先生、张翊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徐一民先生、黎晓光女士、堵国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堵国成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经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1)张莉女士1983年出生,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党员。历任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部长、监察审计部部长、法务内审部部长等。现任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务部部长;公司董事、代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树林先生1976年出生,党员,制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工艺专业,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先后历任华北制药河北华日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制剂分厂党委书记、厂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厂长;石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第一制造中心总裁、总计划调度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董事、总裁。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石家庄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
刘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树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马学红女士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历任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税务经理;河北中润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高级总监;石药集团中诚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马学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马学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Fullerton富勒顿分校获得国际商务学士学位;美国加州LaVerne拉文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美国BioPharma生物制药办公室经理;美国VivoScript帷幄生物制药业务主管;上海景秀生物负责人。现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叶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系父女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叶高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5)谢树青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党员。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科长、业务主管;投资投行部、业务拓展三部业务主管;代理业务部副高级经理;业务六部副高级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业务六部高级经理、投资投行部(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高级经理、一级业务主管。
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一级业务主管、公司董事。
谢树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处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谢树青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翊维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拥有超过17年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专注于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领域,其中2015年9月至2026年1月期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完成多家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项目。现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总裁,负责该集团证券事务,同时兼任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张翊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任职于石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翊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徐一民先生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副教授,民革党员。1997年7月起在河北经贸大学任教,现任河北经贸大学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室副主任、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本公司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河北省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软科学》《财政监督》《西南金融》等核心期刊杂志发表论文近20篇,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4项,出版专著一部,主编企业发展报告一部。
徐一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一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黎晓光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会(北京)副处长、处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深圳)副秘书长、秘书长。2019年获得司法部首届“司法为民好榜样”(仲裁)全国十佳第三名及2020年荣获司法部先进个人光荣称号。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东莞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兰州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等十多家仲裁机构的在册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等院校的法律硕士客座教授以及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中国企业法治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兼职研究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坪山国际商事调解院名誉院长;广州南沙国际商事海事调解中心秘书长;香港北部都会区中国高校校友联合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总召集人。
黎晓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黎晓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堵国成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发酵工程专业博士。江南大学未来食品科学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南大学副校长、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院长、中国食品科技学会第五届酶制剂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微生物学会工业微生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发酵工程技术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理事。主持国家“十三五”“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863”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20多项。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SCI收录论文2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0件、国际发明专利15件;出版专著、科技书6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2009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11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2013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现任江南大学未来食品科学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堵国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堵国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