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26招创K1 : 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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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招创K1 : 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26招创K1 : 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1、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招商创科”)已于 2026年 2月 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44号”文同意注册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发行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 2025年 9月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247.68亿元(2025年 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6.1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8.0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人民币 12.14亿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96亿元、-26.92亿元和-1.63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1.40%-2.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 3月 16日(T-1日)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3月 16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11、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13、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在本期发行中,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15、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应在认购环节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承诺不从事监管明确禁止的情形: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前述行为。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的招商局 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招 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招 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法定 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 知书》
注:本《发行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为 2027年至 2029年每年的 3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网下发行日; 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 缴款通知书》; 簿记管理人向其他通过簿记管理人参与认购并获配的专 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收款 账户;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 16日(T-1日)【15:00】至【18:00】,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线上簿记系统直接进行申购,也可以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通过线上簿记系统直接申购的,不可以再选择向簿记管理人递交申购单的方式参与申购。选择向簿记管理人递交申购单方式进行申购的,应当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发送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线上簿记系统录入认购订单。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本的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进行维护。
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询价申购。如先前已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投标,则不可采用上述方式,先前系统内投标标位仍为有效标位。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规定的利率询价时间内将以下文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专业机构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6年 3月 16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4、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规定的利率询价时间内将以下文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簿记管理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与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簿记管理人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中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缴款通知书》;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6年 3月 17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中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在 2026年 3月 17日(T日)17:00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补充、分配账户信息。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在 2026年 3月 17日(T日)12:00前将最终账户信息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将以此为依据,为投资者办理登记上市流程。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将认购款项在2026年3月17日(T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6招创 K1认购资金”字样。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违约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簿记管理人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就其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即构成 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重要提示: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线上簿记系统直接进行申购,也可以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 参与申购。通过线上簿记系统直接申购的,不可以再选择向簿记管理人递交申购单的方式参与申购。选择向簿记管理人递交申购单方式 进行申购的,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于 2026年 3月 16日(T-1 日)【15:00】至【18:00】之间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并电话确认。 申购传真;咨询电话、;簿记建档专用邮箱:.cn
申购人在此确认填写内容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请如实勾选)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 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未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 为,未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未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未直接或 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 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2、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 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3、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是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本期债券承 销机构的关联方,并做到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4、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线、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 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6、我方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资格条件,知悉我方被贵司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了解贵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 投资者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区别,对于贵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 投资者分类相关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本机构专业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金融机构以其发行的 理财产品认购本期发行的债券之外的代表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认购的情形;我方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 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 或意见; 7、申购人理解并同意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并同意提供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8、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 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9、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定价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 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票面利率以下的认购额 原则上将获得全额配售;在票面利率的认购额,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票面利率以上的认购额,将 不能获得配售。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各档最终发行规模及配售结果。 10、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申购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 《配售缴款通知书》,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 法律约束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 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 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 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13、申购人参与认购的前提是收到附件二《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确认相关内容。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名称: ): 根据您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您符合我司专业 投资者标准,我司将您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 并在投资者确认栏签字(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 一、证券经营机构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 行的适当性义务区别于其他投资者。 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三、当您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您的投资者分类时,请及时通知我 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本机构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证明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 悉贵公司将本机构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 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 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 本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方 面的区别,本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 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投资者(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但高于或等于 3.2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20%,但高于或等于 3.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在本认购申请表要求的时间内连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有关债券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文件(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